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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证遗失、过期,该如何处理?

首先,小编先要为大家明确一个概念:我们平时说的导游证和导游资格证并不是同一个证:

1、什么是导游资格证?

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为国家和社会选拔合格导游人才的全国统一的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对导游资格考试合格的考生,颁发“导游资格证书”(绿本)。

导游资格证绿本

2、什么是导游证?

导游证是持证人依法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导游注册、能够从事导游活动的法定证件。导游资格证证≠导游证,取得导游资格证,只是成为导游人员的第一步,要真正从事导游职业,还要依法注册申请导游证。

3、什么是电子导游证?

导游证是导游执业证件,电子导游证是导游证的一种形式,以电子数据形式保存于导游个人的手机等移动终端设备中。其外在表现形式为统一规格制作的"导游身份标识"卡片,便于执法检查和旅游者识别。因此,导游证=电子导游证+导游身份识别卡。

电子导游证和导游身份识别卡

一、导游资格证

1、资格证遗失

根据《导游人员从业资格证书核发服务指南》相关要求,导游资格证书遗失是可以找报考所在地(地级市)文旅局申请补办的。

补办程序:

(1)导游发现资格证书或等级证书遗失后,第一时间向所在旅行社或挂靠的导游行业组织报告;

(2)填写《导游资格证/等级证书遗失补发申请表》;

(3)申请人须携带《导游资格证/等级证书遗失补发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近期1寸白底彩照三张(备注姓名)到报考所在地(地级市)文旅局提交申请。

(4)市文旅局对申请材料审核无误后加注意见并盖章。省文旅厅一般不接受个人补办申请。

(5)制证完成后,申请人按照统一安排凭身份证原件到报考所在地文旅局领取。

2、资格证过期

根据《关于换发电子导游证相关事宜的补充通知》的有关要求,合法持有导游资格证的人员均可换发电子导游证。具体为:

(一)在2013年10月1日《旅游法》实施之前,被旅游主管部门依据《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第八条第二款,以行政处罚、行政决定、公示公告等形式取消导游资格证的人员,不得重新申请补办导游资格证。

若未被取消,则之后资格证也将自动变成终身有效。请您与报考所在地地级市文旅局联系,请其核实您的职业资格信息后,按程序办理相关信息补充、变更手续,依法依规解决申领电子导游证问题。

(二)2013年10月1日之后,合法取得导游资格证的所有人员均可换发电子导游证,资格证终身有效,不存在过期的情况。

二、导游证

1、导游证遗失

导游证遗失也是可以补办的,请前往注册所在地地级市文旅局申请补办。

补办程序:

(1)填写《申请导游证登记表》(一式两份,在发证性质一栏内注明“遗失补发”);

(2)提供旅行社或导游公司开具的遗失证明和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开具的未扣证证明;

(3)提供《导游资格(等级)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和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原件仅供交验);

(4)导游证实体卡工本费。

(5)持上述所需材料到注册所在地(地级市)文旅局申请办理补发导游证,等待通知前往领取导游证即可。

2、导游证过期

电子导游证有效期3年,到期之后,便不能继续执业,需要重新申请。

如何重新申请?

(一)首先需重新找家旅行社或导游协会挂靠,当然也可以联系原来的单位继续挂靠。

(二)电脑浏览器打开导游之家web版(https://tourguide.mr.mct.gov.cn),用注册手机号登录账号,选择重新提交材料,按正常申请注册电子导游证操作即可。

注意:提交审核后记得联系挂靠单位(旅行社或导游协会)上系统审核,不是光网上申请就可以的,提交后需要挂靠单位审核确认。

(三)经当地文旅局审批通过后,打印发放“导游身份标识”卡片。

电子版和实体卡是配套的,不用额外申请。文旅局往往把实体卡下放到挂靠单位(旅行社或导游协会),由其直接向导游发放。因此,可先咨询挂靠单位标识卡证件在哪,是否需要自行去注册所在地文旅局领取。

温馨提示:

上述问题解答中经常提到报考所在地地级市文旅局和注册所在地地级市文旅局这两个关键词,请注意区分。也请大家不要嫌麻烦,该跑一趟就跑一趟。另外,如果不清楚它们的联系方式、办公地址在哪里,可以拨打114查询,或前往当地(地级市)行政服务中心文旅窗口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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